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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京西林场管理处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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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9-12 10:00:00 来源:

  

目    录 

第一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一、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二、政府采购情况表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决算公开情况表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第三部分 2023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2023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第一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报表详见附件1。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职责

北京市京西林场管理处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隶属于北京市园林绿化局。

主要职责:负责管辖范围内森林资源的保护和培育,负责森林防火和林业有害生物防治,负责植树造林、低效林改造和森林抚育管理,负责林业科技研究、科普教育和社会宣传。

内设5个科室7个分场管理站,科室分别为资源保护科、森林经营科、办公室、党建人事科、计划财务科;分场管理站分别为木城涧、千军台、北港沟、曹家铺、斋堂山、雁翅、桃园分场管理站。

(二)人员构成情况

行政编制0人,实有人数0人;事业编制67人,实有人数56人。

   二、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支总计14241.57万元,比上年减少2746.86万元,下降16.17%。

(一)收入决算说明

2023年度本年收入合计13171.23万元,比上年减少1297.48万元,下降8.97%。

1.财政拨款收入12520.01万元,占收入合计的95.06%。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2271.33万元,占收入合计的93.17%;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48.68万元,占收入合计的1.89%;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3.事业收入5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38%;

4.经营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6.其他收入601.22万元,占收入合计的4.56%。

图1:收入决算

图片44.png

(二)支出决算说明

2023年度本年支出合计8325.63万元,比上年减少7573.54万元,下降47.63%,其中:基本支出2360.99万元,占支出合计的28.36%;项目支出5964.64万元,占支出合计的71.64%;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经营支出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

2: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情况

图片45.png

三、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3590.35万元,比上年减少3207.87万元,下降19.10%。主要原因:浅山台地、浅山荒山项目减少。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026.95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教育支出4.25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5%;农林水支出 6880.3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85.7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1142.4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14.23%。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教育支出”2023年度决算4.25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减少1.35万元,下降24.11%。其中:

“进修及培训”2023年度决算4.25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减少1.35万元,下降24.11%。主要原因:节约开支。

2、“农林水支出”2023年度决算6880.30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减少188.37万元,下降2.66%。其中:

“林业和草原”2023年度决算6880.30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减少188.37万元,下降2.66%。主要原因:中央财政林业科技推广示范项目、中央财政森林质量提升补助项目资金结转下年继续使用。

3、“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2023年度决算1142.40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增加1142.40万元,增长100%。其中:“自然灾害救灾及恢复重建支出”2023年度决算1142.40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增加1142.40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新增23.7特大洪水灾害恢复重建项目。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48.68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城乡社区支出248.68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100%。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城乡社区支出”2023年度决算248.68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增加239.77万元,增长2691.02%。其中: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2023年度决算248.68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增加239.77万元,增长2691.02%。主要原因:增加2020年浅山荒山造林工程项目、2022年浅山荒山造林工程项目资金。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本年度无此项经费。

七、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2360.99万元,使用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0万元,其中:(1)工资福利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等支出;(2)商品和服务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等支出;(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包括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助学金、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支出。(4)其他资本性支出包括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等。


第三部分2023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情况

“三公”经费包括本单位1个事业单位。2023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数40.49万元,比2023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年初预算42.50万元减少2.01万元。其中:

1. 因公出国(境)费用。2023年度决算数0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数0万元增加(减少)0万元。

2. 公务接待费。2023年度决算数0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数0万元增加(减少)0万元。

3.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23年度决算数40.49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数42.50万元减少2.01万元。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023年度决算数0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数0万元增加(减少)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3年度决算数40.49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数42.50万元减少2.01万元,主要原因:节约开支。2023年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中,公务用车加油20.38万元,公务用车维修16.19万元,公务用车保险2.95万元,公务用车其他支出0.97万元。2023年度公务用车保有量17辆,车均运行维护费2.38万元。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单位不属于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090.8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4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540.6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545.8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4067.71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99.43%,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3256.23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79.60%。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23年度新购置车辆0台,共计0万元;新购置单位价值100万元(含)以上的设备0台(套),共计0万元。截至12月31日,北京市京西林场管理处共有车辆16台,共计308.42万元;单位价值100万元(含)以上的设备6台(套),共计1047.75万元。

五、政府购买服务支出说明

本单位不属于政府购买服务购买主体。

六、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三公”经费:是指单位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5.政府采购: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是规范财政支出管理和强化预算约束的有效措施。

6.政府购买服务: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将属于自身职责范围且适合通过市场化方式提供的服务事项,按照政府采购方式和程序,交由符合条件的服务供应商承担,并根据服务数量和质量等因素向其支付费用的行为。

 

第四部分  2023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详见附件2)

附件1:北京市京西林场管理处决算公开报表
附件2:北京市京西林场管理处2023年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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