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在集贸市场以外经营野生动物或其产品的监督检查”双随机抽查结果公告(2019年9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陆生野生动物保护条例》第二十八条的规定,北京市野生动物保护自然保护区管理站进行了"对在集贸市场以外经营野生动物或其产品的监督检查"的双随机抽查,具体情况如下:
由市园林绿化局"双随机"抽查摇号系统随机产生了两名执法人员和两家被抽查单位。执法人员有张月英、苗健;被抽查单位是:北京红螺旅游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市丰台区怪村农工商联合公司两家单位。
执法人员对两家单位负责人询问了相关养殖和经营情况,并实地查验了动物养殖场所情况。抽查结果如下:
被抽查单位名称 |
经营利用野生动物是否取得行政许可 |
是否按照许可要求从事相关经营利用活动 |
结论 |
北京红螺旅游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是 |
是 |
合格 |
北京市丰台区怪村农工商联合公司 |
是 |
是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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