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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第0801号提案的答复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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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7-01 14:18:00 来源:北京市园林绿化局(首都绿化委员会办公室)

  褚潇炜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提升山区生态林管护水平,保护可贵生态林资源"的提案收悉,我们会同市财政局进行了认真研究,现就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建立了山区生态林日常管护与专业森林经营相结合的模式
  山区生态林日常管护工作,依托山区生态林补偿机制,吸纳山区本地农民参与山区生态林管护相关工作,市、区财政发放山区生态林管护员岗位补贴。山区农民通过培训上岗务林,履行生态林抚育、森林防火、病虫害防治、资源保护等职责,实现了山区农民"养山就业"。补偿机制从2004年开始建立,由市、区两级财政按比例投入,当时人均每月补贴400元。2009年建立了每3年补贴资金提高10%的动态调整机制。2017年起,根据《关于进一步推进低收入农户增收及低收入村发展的意见》,山区生态林管护员岗位补贴在原有532元/人/月的基础上再提高20%左右,达到638元/人/月。目前全市山区生态林管护员核定人数4.4万余人,据此测算,市、区两级财政年投入3.4亿元。
  山区生态林专业森林经营工作,主要依托山区生态公益林生态效益促进发展机制。该机制于2010年建立,按照每年每亩补偿40元的标准,将60%的补偿金按林权股份分配给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将40%的补偿金用于以林木抚育为主的森林健康经营。
  根据每5年动态调整1次资金标准的规定,目前促进发展机制对山区集体所有的生态林按每年每亩70元的标准给予补偿,市、区两级财政年投入7.5亿元,直接补偿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生态补偿资金4.5亿元。山区120余万农民通过生态补偿资金人均年收益约400元。
  根据市财政局的会办意见,生态林管护岗位和生态效益促进发展资金补助标准均是2017年最新调整的,是统筹考虑山区生态公益林的资源总量、生态服务价值和全市国民经济社会发展水平,进行综合测算和评估的。且两项补贴标准分别有"每三年"和"每五年"的调整周期。
  二、近年来开展的山区林木抚育管理工作
  (一)在全国开创性地开展了中幼林抚育工作,建立了山区林木抚育技术标准
  2002年-2004年全市共完成中幼林抚育面积300万亩,使风景区、重点通道两侧、前山脸等重点地区的林分质量得到明显改善,景观效果得到显著提高。在积累实践经验的基础上,编制了山区生态公益林抚育技术规程。
  (二)引进近自然森林经营理念,开展森林经营示范
  引进德国近自然经营理念并结合北京实际,2009-2017年在密云、怀柔、昌平、延庆等四个山区及河北省部分地区,共实施近自然森林经营15.6万亩。工程切实提升了项目区森林经营水平及森林质量,示范带动效果显著。
  (三)以功能为导向,采用近自然和全周期等经营理念和技术开展全面森林经营
  2010年开始,依托山区生态林生态效益促进发展机制资金和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逐年推进规模化森林经营,主要开展了林木抚育、森林防火、病虫害防治、基础设施修建等经营抚育工作。至2018年底,北京市共实施森林健康经营总面积560万亩。
  (四)加强技术培训,提升经营管护水平
  市园林绿化局把山区生态林管护员培训作为搞好生态林日常管护的最重要基础工作,按照分级培训、分层负责的原则,持续推进山区生态林管护员培训工作。培训工作注重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突出理论知识、业务水平和法律意识等方面的培养,务求实效及全员覆盖。
  同时为保障森林经营质量,市区两级每年均组织开展山区营林技术的相关培训,其中2018年市级组织两次营林技术培训,近200余名基层林业技术骨干参加了培训。各区在每年开展森林经营抚育施工前,均开展岗前培训。抚育间伐、补植等关键性措施作业前,均有施工单位或乡镇林业站技术人员现场指导。
  (五)建立专业化森林火灾防控体系
  一是加强森林火灾预防体系建设。全市建成森林防火检查站395座,瞭望塔(哨)212座,视频监测系统519套,防火道路6853公里,设立固定宣传牌1.3万余块,建设智能语音宣传杆2000余根,4.4万余名生态林管护员在森林防火重点时段和重要部位加强巡逻,形成了立体化森林防火监测体系。
  二是加强森林火灾扑救体系建设。全市已建成森林防火指挥系统15套,初步实现市区两级分级指挥,互联互通,信息共享,调度同步。成立森林消防专业队伍139支3486人(市级专业森林消防队6支,区属队伍48支,乡镇队伍85支),巡查队197支3700人、靠前驻防森林武警400人,形成市、区、乡镇三级扑火体系。
  三是加强森林防火保障体系建设。全市新建4个区级森林防火指挥机构,总数达到15个;组建北京市航空护林站;建立森林防火专家顾问组,森林防火组织机构得到进一步完善。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按照高质量发展要求,完善机制,修订山区生态林管护员管理相关办法、标准
  根据山区生态林管护员现状,修订完善北京市山区生态林管护员相关政策文件,使之与目前的形势要求、体制机制、现实情况相适应,强化绩效管理,推进护林员管护成效与岗位补贴相挂钩。
  针对山区人口老龄化严重、适合的管护人员人手不足、岗位补贴标准偏低等情况,文件修订后还将鼓励各区、乡镇创新发展,稳步推进减员增效,以此提高岗位补贴标准,吸引年轻劳动力返乡就业,提升山区生态林管护水平。
  (二)加强精准培训,完善分级分类培训体系
  建立市、区、乡镇三级培训体系,统筹开展日常管护与专业抚育经营两类培训,加强培训需求调研,结合实际设置课程体系,建立师资库及培训档案管理制度。
  规范山区生态林管护员的年度培训工作,要求将每年接受一定时长的培训作为管护员上岗的必要条件;要求各区依托乡镇林业站每年开展固定的培训工作;规定课时、内容、形式等。
  每年开展2次左右的市级山区生态林经营技术培训,及时更新经营理念和技术。要求各区严格落实区级培训工作并加强监管考核,同时各区要给予政策、资金等扶持,形成山区森林经营人才培养长效机制。
  (三)强化目标导向,促进常规管护与定向抚育经营深度融合
  以《北京市森林经营规划(2016-2050年)》为依据,推进各区森林经营规划和森林经营方案编制工作。在此基础之上,要求各区统筹制定山区生态林年度管护实施方案和年度森林健康经营作业设计。
  形成以定向抚育经营为主,常规管护为辅的山区生态林抚育经营模式。定向抚育经营主要开展间伐、补植、修枝等技术要求较高、投资标准较高、无需频繁进行的抚育作业。常规管护则主要是开展清理枯枝死树,幼树周围扩堰除草,保护林下天然更新,林道修整、管护站房维修及其他基础设施维护等日常基础性抚育管理工作。
  (四)探索集体林场模式,促进农民就业,提高管护水平
  落实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完善集体林权制度,促进首都林业发展的意见》,培育壮大新型林业经营主体,特别是积极创新林业经营管理模式,在平原生态林管护开展新型集体林场建设试点取得一定经验的基础上,适时在山区开展试点。
  同时以新一轮百万亩造林为契机,对浅山区台地、平缓地造林绿化工程后期养护,依托乡镇林业站力量,试点组建全部使用本地农民的林木养护队伍,确保在新增山区生态林面积的同时,扩大本地农民就业渠道。
  加强与人社部门的沟通协作,利用好相关政策,积极提高就业岗位的吸引力。对于有一定学历基础、有发展潜力的年轻返乡下乡人员,鼓励参与集体林场试点建设,培养成为当地的营造林技术骨干或管理人才。
  (五)做好机构改革后,防火扑火工作的统筹协调
  继续贯彻执行《北京市森林防火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推进视频通信建设、航空消防建设、指挥系统建设和防火道路建设等基础设施建设任务,强化防火体系建设。加强与应急管理局的沟通协调,协助推进扑火队伍建设,统筹完善火灾监测、预报、扑救体系,全面提升首都森林火灾应急处置能力。

 


  北京市园林绿化局
  2019年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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