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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园林绿化局(首都绿化委员会办公室)局长(主任)办公会(2020年第5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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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0-23 09:00:00 来源:北京市园林绿化局(首都绿化委员会办公室)

  

  一、会议时间

  2020年10月19日上午9:00-11:40

  二、会议地点

  局机关615会议室

  三、会议主持人

  市园林绿化局局长  邓乃平

  四、会议议题

  (一)审议《北京市加强森林资源管理工作的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集体林地管理的通知》

  (二)审议《北京市园林绿化局贯彻落实<北京市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改革方案>的分工方案》

  (三)审议《北京市"十四五"期间年森林采伐限额建议指标》

  (四)审议《北京市园林绿化局落实首都功能核心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年)工作方案》以及《北京市园林绿化局推进中轴线申遗保护三年行动计划工作任务实施方案》。

  五、参会人员

  市园林绿化局(首都绿化办)领导班子成员,各相关处室、单位负责同志及3名公众代表。

  六、会议结果

  (一)关于《北京市加强森林资源管理工作的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集体林地管理的通知》

  会议听取并原则同意资源管理处关于《北京市加强森林资源管理工作的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集体林地管理的通知》的汇报。议定由朱国城同志牵头,资源管理处具体负责,根据会议讨论意见、公众代表的建议对《意见》《通知》进行修改完善,做好与市有关部门沟通发文事宜,并抓好工作落实。

  会议指出,加强森林资源管理是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保障首都生态安全的重点内容,是落实新修订《森林法》和新版北京城市总体规划的重要职责,也是践行"四个服务"的具体行动,对于加强首都森林资源保护、推动全市园林绿化高质量发展、健全和完善首都森林资源管理机制、全面提升治理能力和管理效能具有重要意义。全局各级领导干部要提高站位、统一思想,打破传统惯性思维,坚持保护生态、服务市民、实事求是,着力解决森林资源管理实际工作中面临的现实突出问题,为推动首都园林绿化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奠定基础。

  会议要求:

  (1)要突出保护在森林资源管理工作中的优先地位。紧紧围绕贯彻落实新修订的《森林法》以及森林资源管理的各项要求,结合北京实际,深入学习研究,查找立法、制度等方面的差距和不足,尽快建立健全相关配套规章、制度以及工作机制,推动森林资源管理工作的法治化、规范化、现代化。

  (2)要建立健全森林资源管理制度体系。一是强化以林地保护利用规划为依据的林地管理体系,严格规划管理,落实林地分级保护、林地定额、占补平衡等管理措施;二是完善以年森林采伐限额为重点的林木管理体系,将保护贯穿林地、林木资源管理的全过程;三是落实以重要资源保护为主要任务的国有林场和自然保护地制度;四是健全以卫星遥感技术为支撑的森林资源调查监测制度;五是完善以科学编制森林经营方案为核心的森林可持续经营制度,实施分类经营管理;六是健全森林资源监督制度;七是建立能力建设保障机制。

  (3)要结合市政府"村地区管"机制,明确园林绿化行业管理职责。特别是要明确用于造林绿化的农田集体林地的相关要求,做到管理覆盖、制度健全、严格执法;明确和规范公益设施占用集体林地、IV级保护林地占补平衡管理措施,切实巩固造林绿化成果,保护发展森林资源。

  (二)关于《北京市园林绿化局贯彻落实<北京市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改革方案>的分工方案》

  会议听取并原则同意资源管理处关于《北京市园林绿化局贯彻落实<北京市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改革方案>的分工方案》的汇报,议定由资源管理处负责,根据会议意见修改完善后以局名义印发实施。

  会议要求,重点做好七项主责牵头任务的落实,各相关处室、单位要根据《分工方案》,进一步细化明确责任,深入研究准确把握制度改革的精髓,科学合理地制定工作安排,确保各项任务按时高质完成;有关工作落实情况纳入局重点督查事项,定期跟踪督办,确保工作成效。

  会议强调,首都园林绿化领域的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改革工作要以完善园林绿化自然资源资产产权体系为重点,以落实产权主体为关键,以调查监测和确权登记为基础,坚持保护优先、集约利用,市场配置、政府监管,首善标准、区域协作和履行所有者职责、维护所有者权益的原则,积极改革创新,加强监督管理,促进园林绿化自然资源集约利用、整体保护和系统修复。

  (三)关于《北京市"十四五"期间年森林采伐限额建议指标》

  会议听取并原则同意资源管理处关于《北京市"十四五"期间年森林采伐限额建议指标》的汇报。议定由资源管理处负责,根据会议意见修改完善后报请国家林草局审核,根据国家林草局意见确定本市年森林采伐限额建议指标后,报请市政府批准,并以市政府办公厅名义印发实施。

  会议指出,森林采伐限额制度是《森林法》确立的一项重要法律制度。实行森林采伐限额管理是控制森林资源过量消耗的重要手段,科学编制并严格执行采伐限额制度,对于保障森林资源持续增长、进一步筑牢首都森林资源生态安全、建设国际一流和谐宜居之都具有重要意义。全局各级领导干部要高度重视森林采伐限额编制和落实工作,并作为落实最严格的资源保护制度、推动首都森林资源科学管理的重要抓手。

  会议要求,一是要在对"十三五"时期森林采伐限额指标进行充分评估的基础上,合理制定"十四五"期间森林采伐限额指标。坚持消耗量低于生长量的原则,立足北京公益林业特点,综合考虑不同森林类型、不同培育目标、不同经营主体需求等因素,优先确保平原生态林抚育采伐、山区森林健康经营低效林改造采伐指标,做到限额指标客观求实,解决难点问题。二是严格落实森林采伐限额制度,加强采伐限额管理措施。加强对各区采伐限额执行情况监督检查,坚决禁止超限额审批林木采伐。同时,将森林采伐限额作为一项重要管理制度纳入"十四五"时期园林绿化发展规划,不断提高森林资源管理专业化水平。

  (四)关于《北京市园林绿化局落实首都功能核心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年)工作方案》《北京市园林绿化局推进中轴线申遗保护三年行动计划工作任务实施方案》

  会议听取规划发展处关于《北京市园林绿化局落实首都功能核心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年)工作方案》《北京市园林绿化局推进中轴线申遗保护三年行动计划工作任务实施方案》的汇报。

  会议明确:

  (1)原则同意成立北京市园林绿化局落实首都功能核心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年)工作领导小组。邓乃平同志任组长,各相关主管局长任副组长,各有关处室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工作办公室设在规划发展处。

  (2)由规划发展处负责,根据会议意见对《工作方案》和《实施方案》作进一步修改完善后,以局名义印发执行。有关工作任务落实情况纳入局重点督查事项,定期跟踪督办保成效。

  会议要求:

  (1)高度重视首都功能核心区控规和中轴线申遗工作。一是要牢固树立核心区无小事的意识,将两个行动计划中涉及我局的工作作为重大政治任务进行落实;二是要深入学习领会首都功能核心区控规等重要文件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审定首都功能核心区控规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及全市召开首都功能核心区控规实施动员大会会议精神,把握核心要义和关键内容。

  (2)准确研究把握涉及我局的工作任务内容。围绕两个三年行动计划,结合我局工作职责,深入研究首都功能核心区内涉及园林绿化的林荫路网、口袋公园、城市森林、"一院一树"、古树名木保护管理等重点工作,在政策集成创新上下功夫,扎实做好"增""减"文章,持续扩大绿色空间。

  (3)主动对接统筹推动工作任务高质量实施。由高大伟同志负责,规划发展处牵头负责全局核心区相关工作,主动对接市有关部门;根据任务分工,同一项任务排在首位的为主责单位,其他为配合单位,加强工作统筹,合力推动工作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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