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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园林绿化局关于开展2021年“12·4”国家宪法日暨宪法宣传周系列宣传活动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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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1-24 09:00:00

  

  市公园管理中心,局属各单位、机关各处室:

  今年12月4日是第八个国家宪法日,11月29日至12月5日是全国第四个“宪法宣传周”。按照中共北京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守法普法协调小组《关于在全市开展“12·4”国家宪法日暨宪法宣传周系列宣传活动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局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实际,现将我局开展2021年“12·4”国家宪法日宪法宣传周系列活动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学习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引领,组织开展“12·4”国家宪法日宪法宣传周系列宣传活动,推动全系统干部党员职工牢固树立宪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法治理念。按照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通过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宣传宪法和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相关的法律法规,弘扬宪法精神、传播宪法文化,全面营造尊崇宪法、遵守宪法和法律的良好法治氛围。

  二、时间安排

  11月29日(周一)——12月5日(周日)

  三、活动主题

  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

  四、重点宣传内容

  (一)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重点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核心要义和关于宪法的重要论述,宣传坚持依宪治国、依宪执政,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和视察北京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宣传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的生动实践,切实增强全社会厉行法治的自觉性和坚定性。

  (二)宣传百年党史。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广泛宣传中国共产党百年奋斗历程,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一百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宣传“坚持真理、坚守理想,践行初心、担当使命,不怕牺牲、英勇斗争,对党忠诚、不负人民”的伟大建党精神。

  (三)学习宣传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把学习贯彻全会精神作为重点,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学习宣传《中共中央关于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的决议》。

  (四)学习宣传宪法。了解宪法的地位和作用、宪法的基本原则和精神,宣传国家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国家的领导核心和指导思想、国体和政体等基本内容,深入学习宣传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等,阐述宪法与干部职工日常生活的紧密关系,使宪法理念深入人心,引导全社会形成美好生活从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开始的共识。

  (五)学习宣传民法典。开展民法典普法工作,提高干部职工运用民法典维护自身权益、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能力和水平。

  (六)宣传冬奥会冬残奥会相关法律法规。围绕2022年冬奥会冬残奥会举办,加强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为冬奥会冬残奥会顺利举办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提供法治保障。

  五、活动安排

  (一)组织开展宪法宣誓活动。在“12·4”国家宪法日,局系统、市公园管理中心新调整干部举行宪法宣誓仪式,全面强化领导干部尊崇宪法、忠于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的思想观念,强化领导干部立足本职、敢于担当、忠于职守,坚持权为民所赋、权为民所用的执政理念。

  主责单位:局人事处、局法制处、市公园管理中心、局属各单位

  完成时间:12月4日前

  (二)组织观看北京市“12.4”国家宪法日特别节目。北京广播电视台结合《民法典通解通读节目》,在“12.4”国家宪法日当天黄金时段播出一期“12.4”国家宪法日特别节目,宪法宣传周期间利用重点时段全频道播放宪法宣传公益广告片,各单位要及时组织干部党员职工观看。

  主责单位:市公园管理中心、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

  完成时间:12月5日前

  (三)组织开展宪法进企业活动。结合企业法治文化建设,分别针对国有苗圃、园林绿化企业、种子苗木公司、规模化苗圃等开展宪法宣传活动。突出宣传“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全面提升企业管理人员和职工的守法经营意识。

  主责单位:市公园管理中心、国有林场与林木种苗管理处、城镇绿化处、工程管理事务中心、资源保护中心、绿地养护中心、规划监测中心

  完成时间:12月5日前

  (四)加强重点公共场所宪法宣传。宪法宣传周期间,在人流量较多的景区、公园等,以展板、法律咨询、宪法法律知识有奖问答等多种形式开展宪法宣传活动。通过播放宣传片、宪法宣传海报、宣传口号等形式,实现宪法宣传在公园、景区全覆盖,形成全方位多角度立体化的宣传格局。窗口服务单位通过设置咨询台、展板、播放宪法宣传公益广告等形式加强宣传,让广大市民感受到宪法温度,全面提升宪法意识和法治观念。

  主责单位:市公园管理中心、公园管理处、自然保护地处、国有林场和种苗管理处、行政审批处、永定河休闲森林公园管理处、各林场

  完成时间:12月5日前

  (五)开展“宪法进机关、进单位”主题宣传教育活动。结合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组织机关、单位工作人员通过党组(党委)、基层党组织理论中心组学习、专题讲座、集中研讨、参加旁听庭审、张贴宣传海报、参观北京市宪法宣传教育基地等形式学习宪法,积极参与“学习强国”北京平台开展的宪法知识竟答活动。推动各单位工作人员增强制度意识,依宪依法依规履职,做维护宪法权威的表率。

  主责单位:市公园管理中心、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

  完成时间:12月5日前

  (六)组织开展宪法进媒体活动。市园林绿化局政务网、微信公众号、绿化与生活公众号等通过策划搭建宪法宣传专题、专栏,发布宪法宣传文章、微视频展播等多种形式做好宪法媒体宣传推送,向社会发布宪法宣传周活动举措,促进宪法精神在新媒体空间传播。

  主责单位:市公园管理中心、宣传中心、大数据中心、局属各单位

  完成时间:12月5日前

  (七)法治宣传教育基地集中开展宪法宣传。示范基地要切实发挥示范引导作用,通过现场咨询、专题讲座、展板展示、举办互动活动等形式加强宪法宣传。

  主责单位:救护中心

  完成时间:12月5日前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单位要充分认识“12·4”国家宪法日系列活动在贯彻落实习近平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中的积极作用,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做到安全第一,确保各项宣传活动落到实处。

  (二)围绕主题,突出亮点。各单位要紧紧围绕活动主题,突出宪法学习宣传,准确把握本单位干部党员职工的法治需求,把落实普法责任制与学习宣传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相结合,担负起本单位、本领域的宣传职责,精心策划活动内容,突出部门特色、亮点,增强宣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三)注重创新,扩大声势。各单位要加强宣传形式和手段的创新,提升宣传效果。要在保持广播、电视、报刊等传统宣传成果的基础上,充分发挥“报、网、端、微、屏”等新媒体平台的作用,提高法治宣传的覆盖面和影响力。

  请各单位认真总结“12.4”国家宪法日宪法宣传周系列主题宣传活动,于12月7日前将活动开展情况(包括图片、汇总表)报送局法制处。

  北京市园林绿化局

  2021年11月22日

  (联系人:蔡剑;联系电话:84236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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